2017年
目前我国尚未有任何规制就业中性别认同歧视的法律法规,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案例。本文以案例研究为方法,在介绍我国“跨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的基础上,考察域外案例。本文发现,当立法并未明确纳入时,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对“性别歧视”进行解释链接性别认同歧视;当立法明确纳入性别认同歧视时,跨性别者的就业权利会得到更为直接的保护。本文认为,这些域外经验为中国相关案件的审理及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参考,在两种保护路径中,后者能够为跨性别者提供更周延的保护。
点击下载:《就业中的性别认同歧视域外案例研究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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