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当当网以技术部产品总监高某某“旷工”为由解除与高某某的劳动合同通知书,原因是6月起高某某因接受易性症手术,请假休养2月有余未获批准同意。高某某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于2018年9月6日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当网公司随后向法院起诉,表示当当公司的员工无法与易性症患者高某某一起工作。7月4日一审法院判决,公司的解除决定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均有瑕疵,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当网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诉,2020年1月3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该案于2023年3月入选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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